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,他先天弱智,智商只有75,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,她常常鼓励阿甘“傻人有傻福”,要他自强不息。
阿甘像普通孩子一样上学,并且认识了一生的朋友和至爱珍妮,在珍妮和妈妈的爱护下,阿甘凭着上帝赐予的“飞毛腿”开始了一生不停的奔跑。
阿甘成为橄榄球巨星、越战英雄、乒乓球外交使者、亿万富翁,但是,他始终忘不了珍妮,几次匆匆的相聚和离别,更是加深了阿甘的思念。
有一天,阿甘收到珍妮的信,他们终于又要见面……。林茉一睁眼发现自己穿越到了死后第十一年。弥留之际她得知这个世界是一本小说,林茉难以接受自己可爱的弟弟和自己成为男女主play的一环,却毫无察觉自己曾经的死对头在再次见到自己的那一刻,迷恋痴迷的目光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