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刑犯 A,殺害好友後勒贖。死刑犯陳昱安,砍殺父親111刀。死刑犯鄭捷,於捷運上隨機殺人。「死刑犯」是司法給他們的一個標籤,但這三個人作為人的身分卻為人漠視,而至親所背負之痛,更從來無人知曉⋯⋯。 曾以紀錄片《起點》、《我無罪,我是鄭性澤》長期關注司法議題的導演李家驊,這次選擇了三位犯行各異的死刑犯為主角,有人尚在服刑,有人在獄中自戕身亡,有人已遭到槍決伏法。在「殺人償命」 的正義大纛前,他們的命運殊途同歸,宛如報廢的物件,但在律師、死囚家屬面前,標籤之後卻是一個個血肉之軀。全片以平實的採訪片段與報導影像, 不拘泥於法條本身,而是深刻表達了導演對「人」 的處境的關懷,爬梳現代台灣司法死刑史之餘,也引出了對現行體制的叩問。。该片以著名登山者艾朗·罗斯顿(Aron Ralston)的真实故事为题材。艾朗·罗斯顿在2003年5月峡谷探险时遇到意外,右臂被夹在石缝中无法动弹,他只好借由身体的力量靠在峡谷岩壁上,这样支撑了5天之后,他突然想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办法,用小刀割断自己的手臂,并且成功的拯救了自己。2004年,罗斯顿出版了回忆录《在岩石与险境间》,详尽叙述了这段惊心动魄的经历。。英国古典文学勃朗特三姐妹的传记故事。